產品概述
可燃氣體報警儀定期檢測有什么規定?對于可燃氣體檢測儀的定期檢定根據《GB 50493-2019》中的規定要求一般檢定周期大不超過1年。
對于可燃氣體報警儀定期檢測有什么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1、原則上可燃氣體報警器要采用經計量認證與被檢測氣體相匹配的標準樣氣。相同的被測介質所選的標準樣氣不同,報警點也不同。
2、使用該可燃氣體報警器檢測非烴類混合物或爆炸下限濃度的氣體燃燒時產生的熱量相差較多的烴類混合物,不得已時,可使用丁烷、異丁烷、丙烷等既易得又穩定的單組分燃料作為樣氣。此時必須依據一定的檢測信號換算關系調整氣體報警器的量程。
3、可燃氣體報警器校驗前,探頭的周圍環境應無可燃氣體。如果有可燃氣體,要先拆下防雨罩,充入一定量的潔凈空氣后,再連續通入樣氣,以保證校驗的準確性。
4、當被測氣體為烴類混合物時,異丁烷為優先選擇樣氣,其次為丙烷。
可燃氣體報警器的調零與標定檢查周期至少每年一次。
零點標定:當給儀器主機通電后,儀表液晶顯示屏會顯示當前探頭周圍空氣中存在的可燃氣體含量,如果探頭的安裝現場周圍空氣中不存在可燃氣體含量,探頭的顯示值應為0%LEL,同時輸出信號應為4mA,如不符,則進行調整,使探頭的顯示值為0%LEL。
標準氣體標定:應用配件中的標校器罩套在傳感器上,向探頭通入標有一定濃度的可燃性氣體(異丁烷或甲烷),探頭的顯示值應逐漸增大,當值穩定后,使探頭的顯示值為通入的標準可燃氣體的濃度,調整好后,待顯示穩定,則標定完成。
贏潤環保研發、生產的手持式泵吸型可燃氣體EX氣體報警儀ERUN-PG71S1是一款連續檢測可燃氣體EX氣體濃度的檢測報警儀器,也可以配備溫度、濕度的測量。(檢測氣體種類也可根據客戶需求組合配置多合一)。手持式泵吸型可燃氣體EX氣體報警儀ERUN-PG71S1適用于快速檢測可燃氣體EX氣體濃度、溫濕度測量并超標報警的場合。可以檢測管道中或受限空間、大氣環境中的氣體濃度,可以檢測氣體泄漏或各種背景氣體為氮氣或氧氣的高濃度單一氣體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