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臭擾民如何執法界定?臭氣污染評判標準依據
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治理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惡臭異味擾民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惡臭擾民如何執法界定?臭氣污染評判標準依據主要是參考《GB 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國家標準或法規。
環境執法部門使用移動執法惡臭監測儀用于對石化、化工、制藥、食品加工、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典型惡臭排放企業的惡臭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環境執法局廠界惡臭巡檢儀器主要用于檢測GB 14554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的9種惡臭氣體的濃度值,并在超標時進行報警。
周界惡臭污染物濃度限值如下:
以上就是關于移動執法惡臭監測儀的相關介紹,除了可以使用環境執法局廠界惡臭巡檢儀器來檢測惡臭氣體污染物之外,企業也可安裝贏潤集團研發生產的ERUN-QZ9391固定式廠界惡臭氣體在線監測系統,實現實時連續在線監測周界的惡臭污染物濃度值,并通過無線模塊上傳至當地的環保局或云平臺的功能。
惡臭污染是與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密切相關的擾民污染,屬于重要的民生問題。惡臭擾民如何執法界定?1993 年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實施以來,在我國惡臭污染排放管理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惡臭污染 屬于感官污染,公眾可以通過嗅覺感官感知異味的存在,不同的排放源排放的惡臭物質各不相同,且組分復雜,少則十幾種,多達 幾十種甚至上百種,惡臭投訴一 旦發生,環境監測、監察部門需進行現場采樣取證,但是由于惡臭污染具有陣發性、瞬時性 的特點,因此往往很難捕捉到真實有效的樣品,需要多次往返甚至蹲點查守才能捕捉到真實 有效的樣品,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一些工廠企業集中、排放源較多的工業園區,還 面臨著無法識別惡臭污染來源的問題,給環境管理部門造成嚴重困擾。基于惡臭電子鼻技術原理的便攜式惡臭氣體檢測儀的出現可以作為主要臭氣污染評判標準依據,對于惡臭投訴事件的界定巡查執法也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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